产品中心 分类>>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和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上的水准,推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依据《体育建筑规划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手册。
本手册主要阐述了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原则、建设选址、建设项目、场地要求、安全防护、检测与验收要求等,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关部门审查设计和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本手册适用于县(市、区)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的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户外健身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应纳入各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设计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合理地布局,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应根据各地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环境条件、群众需求等,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做到选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安全可靠。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主要由各级政府承担,国务院有关部门给予引导和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设施建设。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应充分的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实施作用,建立科学规范的建设、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质量、成本、功能、工期”五统一。
一、应符合城市规划和体育设施布局要求,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全面规划远、近期建设项目,一次规划、逐步实施,并为可能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余地。
五、户外设施宜充分保护和利用公园、绿地、水域(江、河、湖、海)、山川、广场等自然地形和地质条件,减少建设投资。
六、宜单独选址建设,如因条件限制,也可以与文化、教育设施统一规划建设,但一定要满足体育设施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
七、建设环境较好,与各类污染源、高压线路和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之间的距离应达到有关防护规定,避开有地质灾害威胁、洪水淹没区、地震断裂带等危险地带。
(一)基本建设内容有标准田径跑道、标准足球场和单侧看台(可不设,或设置不超过2000个固定座席)。
(二)标准田径跑道周长为400m,弯道半径为36.5 m,两圆心距(直段)为84.39 m;环形跑道8条,直跑道8-10条,每条跑道宽1.22 m。
(三)标准足球场地为105 m ×68 m,为便于开展群众性和青少年足球运动,可以将标准足球场划分为两个小足球场使用。
(四)如果用地条件允许,能增加运动项目种类和场地面积,但应控制看台固定座席数量。
(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是向公众提供健身服务,能够开展球类、武术、体操、冰上、游泳等单项或多项体育健身活动的小型体育馆(不设固定座席)。
(三)应结合使用对象、运动项目等合理确定运动活动场地及周围缓冲区尺寸、场地净高、地面材料和场地照度。
(四)综合运动活动场地面积为1000㎡-2000㎡,场地净高宜为9m;体能训练场地面积为200㎡-400㎡,场地净高宜为4m-6m。
(五)附属用房和设施包括服务台、更衣淋浴室、体质监测室、医务室、管理室、卫生间、库房等。
(六)如果用地条件允许,可以将若干个室内外综合运动活动场地组合,共用体能训练场地、附属用房和设施。
(3)综合运动活动场地尺寸为40m×24 m左右,能够完全满足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项目使用,场地布置参见表2。
(1)依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等合理布局,每5-10万人设一个,详见表3。
(3)综合运动活动场地尺寸为48m×40 m左右,可以满足球类、武术等项目使用,场地布置见表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