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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广州市公共场所主动体外除颤器(AED)装备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广州市将依据科学规划、重视时效、优化装备总数的准则,结合人口密度、人员流动量、散布间隔、要点区域、场所面积等要素,依照3至5分钟内获取AED并抵达现场为准则进行装备。每台AED须依照“1:10”的份额要求,安排人员训练。
AED不得上锁、不选用扫码敞开,应安装在显眼、易于发现、便利取用的方位。广州市卫生健康行政主任部分也将树立AED电子地图、导航和远程办理体系,完结AED方位信息、品牌类型、装备单位、功用状况、日常查看、保护保养、运用记载等在线办理。
《标准》关于特别场所的AED装备,做出了具体的数量标准标准。具体规则了机场、火车站等大型交通设施、政务服务大厅、体育场馆、大型商场、校园、养老安排等不同公共场所装备AED的数量标准。
其间,在近来引人重视的运动场所、运动人群安全保证方面,规则了每个体育场馆的每个楼层装备1台,单平层面积每超越4万平方米的增设1台;大型商场每个场所至少装备1台;每所校园(含幼儿园)校(园)区至少设置1台;每个养老服务安排至少装备1台。
《标准》要求,各单位装备AED后,每台AED须依照“1:10”的份额要求,安排在AED安点缀邻近作业的10名以上作业人员完结心肺复苏和AED运用的标准化训练,并取得训练合格证书或相关训练合格证明。
各场所的AED运用、办理主体,以信息化或人工巡检的方法对每台AED每日至少查看1次;AED的日常运用、办理主体应拟定针对突发心搏骤停患者的应急处置预案,定时举办应急演练(每年至少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