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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法令》《机关、集体、企业、作业单位消防安全办理规则》《云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五华区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存案作业公告如下:
拟申报单位依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依照实在的状况填写完成后,可通过电话、邮箱、邮递送达等方法向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做申报存案。
(一)2023年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契合《云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规范(试行)》(附件1)规则的,此次不再要求从头申报。
(二)契合《云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规范(试行)》(附件1)的机关、集体、企业、作业等单位,应依法向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一幢修建物中各自独立的产权单位或运用单位,凡契合界定规范的,应当各自独立申报存案;如修建物自身契合界定规范的,该修建物产权单位也需求独立申报存案。
(三)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契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由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核对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去。
(四)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社会单位申报的存案信息进行核实,归入重点单位办理的,应依照相关规则向社会发布,并归入“双随机、一揭露”消防监督办理。
(五)关于未申报存案的,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日常施行监督查看过程中发现其契合界定规范的,应告诉其在规则期限内补报存案。
一、商场(商场、商铺)、宾馆(酒店、旅馆)、体育场(馆)、礼堂、公共文娱场所等大众集合场所
(一)任一层修建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下同)或总修建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且运营可燃物品的商场、商铺、商场;总修建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且运营可燃物品的地下、半地下商场、商铺、商场。
(二)任一层修建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或总修建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酒店、旅馆)等住宿类场所。
(三)2000个座位以上的礼堂或礼堂,3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馆,5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四)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多层修建的地上第四层及以上楼层、高层民用修建内、设置在多层修建第一层至第三层且楼层修建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总修建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下列公共文娱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等表演、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文娱场所;3.具有文娱功用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4.室内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桑拿等文娱、健身、休闲场所;5.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
(一)任一层修建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或总修建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三)修建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堆场、储罐等)。
出产车间职工在1000人以上或同一作业时段职工在2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物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一、其他产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产生火灾会形成严重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
(一)修建高度50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公共修建的产权、运用或物业办理单位。